您有「知道真相 保護自己與家人」的權利(轉載)
隱藏在一叢美麗花朵後面的,是毒粉與斷壁懸崖;只要被吸引進入了花叢,就會全身中毒;只要踩空斷壁懸崖,就會粉身碎骨。藏傳佛教在「無上瑜伽」與「即身成佛」的美麗謊言後面,潛藏著男女合修「雙身法」的斷壁懸崖秘密。喇嘛們個個遵從祖師爺和達賴喇嘛的教導,要每天尋找女信徒交合而精進修習「無上瑜伽」,妄想在性高潮快樂中證得空性與成佛;遭殃的是女性信徒,只要被喇嘛相中就難逃魔掌,淪為喇嘛修雙身法的工具;一旦丈夫發現被喇嘛戴了綠帽子,不免離婚收場,家庭往往破碎,家中的無辜兒童、少年也跟著遭殃;再回頭已傷痕累累,哭訴無人,只能暗夜啜泣。
多年來「佛教正覺同修會」致力於弘傳 釋迦牟尼佛的如來藏正法,以淨化人心、提升民眾心靈的純淨為宗旨;「正覺教育基金會」則致力社會公益與社會教育,以及內明哲學與藏傳佛教根本教義的研究,救護正統佛教徒免於被藏傳的假佛教所欺騙;兩會相輔相成,為讓台灣這塊土地圓滿人間淨土而努力。
本會對於藏傳佛教教義的研究成果斐然、舉世無雙,握有極多具體資料證明「藏傳佛教的最高修行就是男女交合的雙身法」;雖然「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」的董事長達瓦才仁矢口否認,將喇嘛們屢屢在台灣這片土地性侵台灣婦女、導致諸多家庭破碎的性侵犯罪行為,掩飾為少數不肖喇嘛或假喇嘛所為,甚而言之鑿鑿的說:所有宗教都會有這類的不肖份子。言下之意是「天下烏鴉一般黑,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。」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?
達賴喇嘛在他所發行的多本著作中,清楚明白的說「雙修是密教道上的一個法門」,教導喇嘛們要如何藉由與女信徒交合的性高潮,來作為提升自己入道的動力,所以喇嘛們把女信徒當作修行的工具,用膩了就丟棄,再找新歸依的女信徒合修雙身法,不斷改換新的女信徒,對女性沒有絲毫尊重;喇嘛與男信徒們如此依教奉行,學密的女信徒也被教導要同樣如法炮製,不斷地尋找適合的男信徒或別的喇嘛合修雙身法;因此,達賴在世界各國四處高唱「博愛」,就是要愛盡天下女人;這從達賴喇嘛在《藏傳佛教世界──西藏佛教的哲學與實踐》一書中所說,就可以證明:「當行者在密宗道達到較高層次時,他們會被要求去尋找明妃(合修雙身法的女性)或勇父(合修雙身法的男性)以作為入道的動力,當進行雙運(男女交合)時,男性行者有較高的證量就可以幫助女性行者證悟佛果。」(達賴喇嘛著,立緒文化, 93年10月 p.110)
然而達賴所謂的證悟佛果,與正統佛教在三乘菩提上的修證完全無關,全都是假佛法。在達瓦才仁任董事長的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發行印贈的《西藏佛教的修行道》這本書中,達賴如此說:「四部密續的第一部是事續,它把欲望化為行道的方法是凝視明妃(合修雙身法的女性)。其餘三部密續的方法包括大笑、握手或擁抱和交合。」(達賴喇嘛著,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印贈,p.45)
達賴喇嘛在他所著的《心與夢的解析》這本書中說:「平凡人的性交行為與高度得證密續修行人的性交行為,生殖液都會流到生殖器的部位,差別在於是否能控制生殖液的流動。密續修行人被要求必須能控制生殖液的流動,所以經驗豐富的修行人甚至可以讓生殖液逆流,即使當它已經抵達生殖器的尖端時也不例外。」(達賴喇嘛著,四方書城有限公司,P.174)
達賴喇嘛在《達賴喇嘛在哈佛》這本書中說:「當我們經驗心的細品層次時,……這層意識可以轉化為了悟空性、無我的智慧……首先行者試著停止粗品意識。因此,必須改變紅、白明點的移動。這就是牽涉到雙修的地方。……行者可加以運用的意識,是發生在行房之時。因此,雙修是密乘道上的一個法門。」(達賴喇嘛著,立緒文化,93年7月,p.132~133)
達賴喇嘛在《慈悲的力量》這本書中說:「在西藏佛教裡,特別是一些本尊與配偶雙修的圖像,明顯有性交的徵象,這往往給人錯誤的印象。當然,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確實運用到性器,不過能量的運作完全在控制之下,精氣最後將一點不漏收回,而絕不會流洩出去。」(達賴喇嘛著,聯經出版社,P.91)
在《達賴喇嘛和中國佛教訪問團之問答》中,記錄有達賴喇嘛說的一段話:「假使他在行雙身法時,將精液射出來,那他必須要有辨法一滴不漏的收回,否則就是違背了梵行,就是犯了大罪。」達賴喇嘛告誡喇嘛們在性交中不可洩精,如有洩漏就必須想辦法回收,如果不能從下體吸回去,就必須吃回肚子裡,否則即是犯了三昧耶戒;因此就有喇嘛性侵女信徒後,強迫女信徒吞精的新聞事件暴發出來。
並且藏傳佛教祖師宗喀巴所著的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與《密宗道次第廣論》這兩本著作(這兩本是藏傳佛教的葵花寶典,一般簡稱《廣論》),書中明白清楚的殷殷叮囑眾喇嘛徒眾們,要尋找12歲到18歲的女孩來修雙身法,如果找不到則用二十歲或超過二十歲的女信徒也行;如果連年青或年長的女人也找不到時,拿畜生女(雌性的畜生)來充數也行;反正就是要想方設法讓自己保持在淫樂當中,否則就會違犯藏傳佛教所獨有的三昧耶戒(三昧耶戒規定喇嘛每天都必須與異性合修雙身法,要每天住在淫樂中)。甚且宗喀巴在《密宗道次第廣論》中教導喇嘛們:「汝可殺有情,受用他人女。」意思就是告訴喇嘛們:「為了受用別人的妻女,好合修雙身法,可以不惜殺掉對方的丈夫。」不但要每天淫人妻女,還可以殺掉女信徒的丈夫,將女信徒搶來受用,這是何等可怕的教義!只能用邪教二字說明藏傳佛教的本質。
這些資料都有密宗明確的密續典籍可以稽查,證據確鑿,並非如達瓦才仁等人所辯解而指責正覺說的「是斷章取義之詞」;藏傳佛教的喇嘛與信徒們,遲早都一定要走上這一條淫穢不堪的「修行」之路。喇嘛性侵婦女的新聞事件,不僅頻頻在台灣發生,於歐美國家亦同樣層出不窮,絕非個案;如大名鼎鼎的《西藏生死書》的作者——索甲仁波切,就曾於1994年在美國舊金山被控脅迫婦女、性侵婦女。這些都不是偶發事件,問題出在藏傳佛教的根本教義上,因為其本質是鼓吹邪淫的邪教。喇嘛們從小被教導「無上瑜伽雙身法」是最高的修證,是藏傳佛教中「成佛」的必修之法;他們修種種的前行生起次第,都只是為了完成雙身法的樂空雙運而作的前方便,最終就是要找一群明妃來合修雙身法,因此只要有喇嘛所在之處,就一定會有婦女被喇嘛誘姦或性侵害。觀諸許多正派的宗教,其教義都沒有要求信徒們藉由淫樂來修行,因此藏傳佛教拉其他的宗教來替自己墊背以期脫罪,攀緣其他宗教也有宗教師性侵女性的事情,是無法自圓其說的,也無法被其他宗教及社會大眾接受。
「佛教正覺同修會」與「正覺教育基金會」,完全了知藏傳佛教的本質是鼓吹邪淫的邪教,是妨害風化、妨害家庭的違法邪教;喇嘛們來台灣打著慈悲、博愛的旗幟,是要愛盡全台灣的年輕女人,是以修學佛法的晃子來欺騙善良的台灣民眾,獵尋所謂的明妃合修雙身法;台灣的年輕婦女已陷入了被性侵的極大危機中,本會不能明知山有虎,卻眼睜睜地看著台灣女性向虎山行。而且藏傳佛教的教義也違背了台灣善良的風俗及民法、刑法,如果女性被欺騙而與喇嘛合修雙身法,事情敗露後勢必導致許多家庭的破碎,進而影響青少年及兒童的教養與成長,嚴重者將成為社會問題,長期發展下去乃至動搖整個國家的安定;因為家庭是國家社會的基石,家庭和睦健全,兒童、少年的成長環境才能正常,將來社會也就祥和,國家安定才能達到圓滿的人間淨土目標。因此,基於此嚴重的危機考量,本會挺身而出,向社會大眾揭示藏傳佛教的教義是邪淫雙身法的真相,正覺的義工們不畏寒風刺骨、風吹雨打、烈日曝晒,長期勇敢的於社會各角落發放文宣,希望提醒婦女同胞提高警覺,也呼籲社會大眾保護自己的妻女與家人,遠離喇嘛教免於性侵害,用心至為良善。
本會發放的書籍與文宣已達數百萬份,所有經費都是會員們一點一滴積攢而成,沒有對外募款,也從未接受任何團體的捐獻,這項義舉已獲得社會大眾極大的迴響與認同:豎大拇指者有之,讚美鼓勵者不知凡幾,主動要求加入發放文宣的民眾、與打氣要我們繼續堅持不懈的更是不在少數,其中也有多位民眾與政府中央官員明白指出:「藏傳佛教修雙身法、喇嘛性侵婦女的新聞時有所聞,沒想到這麼嚴重。」「這些本來是政府應該作的,卻是由一個民間團體來作。」「你們敢於站出來捅這個馬蜂窩,真是勇敢,本人非常欽佩。」「我們支持你們,請你們繼續堅持下去。」甚而也有許多民眾向義工傾訴自己的親人、同學、姊妹,受到喇嘛騙財乃至被騙失身的經歷,甚至也有因此導致家庭破碎者,家中無辜的兒童及少年失去家庭溫暖而同受其害,聞之令人鼻酸。
本會所發行的書籍文宣,所述內容均有憑有據,所用的名詞如:「交合」「不洩」「性交」「性高潮」「精液」「生殖器」……等,都是引用自達賴喇嘛的著作,前面所列的數本達賴喇嘛的著作即可證明;所印出的男女交抱的圖片也都是引用自藏傳佛教寺廟所供奉的「佛像」和唐卡的照片。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竟在自家的網路上,針對本會刊登的報紙廣告發表如下說詞: 「正覺一貫以低俗、不雅的用詞攻擊藏傳佛教,雖然他們的內容除了重複一些僧中敗類的行為和照片,斷章取義地刻意歪曲西藏佛教的經典儀軌而外,並無任何真實的內容。但作為一個合法註冊的團體,台灣政府主管機關不應坐視他長期地公開公佈這些邪淫的文字。同樣,大眾傳媒在接受這類不實誹謗廣告時,實應考慮社會觀感而三思。而且,他們實際上是以散佈文字和圖畫等方式圖以損毀他人名譽,甚至散佈、播送和公然陳列猥褻之文字等,已然觸犯了法律,為文明社會所不容。」
讀來真是令人哭笑不得,達瓦才仁真的不知道這些「低俗、不雅的用詞」「邪淫、猥褻之文字」是來自於達賴喇嘛著作中的用詞?還是故意裝傻反控?怎可以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?同樣的文字用詞,在他們自家的書中說來就是「神聖的佛法修行」,正覺摘錄於文宣品中,就變成「低俗、不雅、邪淫、猥褻」?而且還惡人先告狀,要求政府出面制止正覺保護女性、保護台灣家庭、確保兒童少年身心健全發展、維護善良風俗、維護國家形象的義行。
正覺只不過是「以子之矛攻子之盾」,藏傳佛教就已不敵,不僅不敢針對正覺所提的有關「邪淫的雙身法教義」提出任何的說明與辯駁,十年來只會顧左右而言他、模糊焦點;今年還惡人先告狀,到處濫告狀、爛陳情,不僅於四月向法院誣告本會,更於九月初分別以「台灣漢藏友好協會籌備會」的會長和「台灣國際藏傳法脈總會」理、監事(鍾先生同時兼理事和監事?)等同一系統不同機構的名義,分別向總統府及行政院長吳敦義先生陳情,兩份陳情文的地址相同,顯係同一單位所發;而且內容一模一樣;其中一段同於本文前段所列出的,與西藏宗教基金會在自家網路上發表的說詞一字不差;這三個單位之間的關聯頗耐人尋味,是三個單位所為?抑或為同一個單位借名運作?
這兩份一模一樣的陳情文中,更藉選舉的時機想要恐嚇、綁架執政黨:「台灣有近200萬藏傳佛教信徒,若政府無力使廣大藏傳佛教信徒免於受『正覺教育基金會』、『正覺同修會』之羞辱,將使台灣的藏傳佛教信徒對執政黨失去信心,……。」其實現在藏傳佛教的信徒可能已剩下不到20萬人了,因為本會所說的藏傳佛教的邪教本質與喇嘛性侵女信徒的事,有許多藏傳佛教的信徒親身經歷過,於是在本會出面揭發而使受害者口耳相傳互相證實之後,大家開始捨棄藏傳佛教了;預期台灣的宗教界將會逐漸清明,開始回歸正統宗教清淨修行的原有風氣。本會只是做資訊的揭露,讓社會大眾瞭解藏傳佛教邪淫及妨害風化、妨害家庭、……等違法的惡劣面目,從而有所警覺可以保護台灣女性及家庭,以免繼續受騙上當,實是無量的功德美事。本會從來沒有羞辱過藏傳佛教的信徒,從來只作真相的披露及呼籲,沒有阻止誰繼續加入成為藏傳佛教的信徒;達賴基金會董事長達瓦才仁等人的陳情文中使用「羞辱」二字,明顯的是想要挑起族群的衝突,好從中得利,這是運用藏傳佛教常用的翻轉法則,想要繼續欺騙社會大眾,必將為害台灣社會的安定,居心實為可議。
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還發動所屬機構四處陳情,要求政府保障他們的宗教自由,還援引憲法來支持自己。然而憲法中說的保障宗教信仰自由,是指正統的宗教而非邪教,依法對於邪教是不會也不應給予保護的。如今正覺已經舉出極多證據,包括現代的達賴喇嘛多本書中所說,以及達賴所宗本的藏傳佛教古時密續中的許多明確文字,都證明藏傳佛教是妨害風化、妨害家庭、假冒佛教的邪教;我們相信台灣睿智的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官員,都很有智慧及慈悲,都不想再看到藏傳佛教假冒佛教名義而繼續戕害台灣女性、台灣家庭、善良風俗,都不想再看到藏傳佛教喇嘛繼續不斷地違法性侵或誘姦台灣女性,所以我們會繼續努力作這件吃力不討好、得罪藏傳佛教喇嘛而救護台灣女性、救護台灣家庭、維護兒童少年良好成長環境的義行;這也同時救護了台灣廣大的正統佛教徒,免於被欺騙而走入邪教之中,以免敗壞了清淨的戒律而在死後下墮三惡道。
可想而知,善良的台灣民眾在得知原先以為是清淨修行的喇嘛、仁波切,原來是如此的淫穢不堪後,自然會作思考與抉擇,因此藏傳佛教在台灣的信眾已大量的萎縮,所得的財物供養也大量縮水,所以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及所屬機構,才會氣極敗壞的到處告狀、陳情;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也於今年四月向法院誣告本會,因為所舉證據極不充分,遲到十月才會開庭審理。藏傳佛教只敢藉濫告的手段來恐嚇本會,但卻迴避最重要的一點——藏傳佛教邪淫的根本教義,對這點向來不敢提、也不敢觸碰,從來不敢以文章或書籍提出來辯論,只會藉口推托及向法院誣告;這就彰顯出正覺所發行的書籍與文宣的內容都是真實且有根據的,以致藏傳佛教的大喇嘛、大仁波切、大活佛們無力也不敢提出反駁,免得自揭瘡疤、自曝其短。
台灣是一塊寶地,是一個民主的社會,當然保障正統宗教的信仰自由,但憲法並不會保護一個妨害風化、破壞家庭與社會秩序的邪教。藏傳佛教由於無力證實自己的教義是正統佛教的教義,也無法對淫人妻女的邪教教義自清,導致如今有些藏傳佛教的基層道場已開始發放傳單,附會說他們的教義和正覺所弘傳的法義相同,企圖魚目混珠以留住信徒。但除非藏傳佛教四大派聯合起來發表公開聲明,摒除與女信徒合修雙身法的邪淫教義,回歸正統佛教所修的三乘菩提無上法教,轉為正常宗教的清淨修行內容,否則永遠不可能回歸到真正的佛法,也永遠無法脫離邪教的範疇。
如今藏傳佛教邪淫的教義仍在全球不斷地擴散中,也有許多喇嘛化明為暗,繼續在汙染台灣這片淨土;在本會「達到圓滿人間淨土」的目標尚未達成前,仍將繼續努力救護台灣民眾遠離邪教,仍將繼續救護正統佛教徒免被藏傳的假佛教所欺騙。
財團法人佛教正覺同修會
財團法人正覺教育基金會 同啟
2011. 10. 11